(台北訊)針對近日媒體報導外交部聘用趙怡翔為一等諮議,並出任我駐美國代 表處政治組組長職務一事,
銓敘部今日回應表示,趙怡翔原係以其學
依駐外通則規定,外交部得視駐外機構實際需要, 依聘用條例聘用專業人員;但依聘用條例規定, 聘用人員不得擔任各機關組織法規所定職務, 且不得充任各機關法定主管職位等。 以趙怡翔係經外交部聘用為一等諮議, 且並非外交部及駐外機構編制表所定之職務; 又以一等諮議非屬主管職務,因此,外交部視趙怡翔個人資歷, 依駐外通則及聘用條例規定,決定是否聘用趙怡翔為一等諮議。
至駐美國代表處政治組組長部分,依駐外通則第4條規定,駐外機構 得分單位辦事,對外名稱及業務權責機關之歸屬,另以編組表定之, 並由外交部會商派員駐外之相關機關後,報請行政院核定,因此, 該編組表尚毋須送考試院核備。爰該政治組組長職務之性質, 應由外交部或行政院認定並對外說明。